作者: 徐志良 来源: 中国海洋报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中央在人类进入海洋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郑重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方针,客观地反映了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富国强兵的追求。然而,建设海洋强国不是振臂一呼就一蹴而就的。在中国,没有一种长期、巩固、强大的体制力量,没有全国人民特别是沿海地区人民的响应和努力,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章约,即便是国家战略也难逃“壁上挂挂,纸上画画”命运。
建设海洋强国,从我国的国情体制来看,首先必须把海洋看清楚,认识到海洋在国家发展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空间定位。在国土空间分布中,毫无疑问,海洋首先是一个区域。这一点在联合国关于海洋的许多文件中说得很明白,我国也有现行的《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的界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中国的海洋占了整个国家管辖区域的约1/4,还有置于国家管辖区域之外的公海、国际海底和两极等。但在国家管辖权力的分配上,对海洋管理权的分配还远远达不到与陆地区域管理均衡匹配。在很多国人眼中,海洋还是一个很小的部门或行业,具有部门和行业利益的属性,理解不到它首先代表的是一个区域,一个近代中国根本就没有能力管理而屡遭民族屈辱的区域。
2003年,笔者在研究中国海洋区域的基本特性时,通过与陆地、草原、山林、河流的比较,海洋这样一个区域在中国的区域学和区域理论视野中实质上是不存在的。尽管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我国的主张,中国约有300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面积,有1万多个岛屿,却未在整体上把海洋列入国土开发规划。中国有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内陆地区、西部高原地区和东北工业基地的区划分野,有因地制宜的一套开发理论和规制去指导规范这些土地的开发行为,却没有一个国土规划层面的海洋区域理论体系存在,所有的国家经济区划和规划研究到了海边或海岛上就止步了。有鉴于此,笔者联合国内高层专家学者试图提出了一个建立中国“新东部”海陆区划构想,在学术上和媒体上曾引起了一轮反响。海洋是一个什么区域呢?在中国,它是一个特别的区域,这个特别的区域有别于山林、湖泊,更不是耕地。它是一个每时每刻都在流动、有着多种资源、可开发多种用途,也存在巨大风险,单凭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很难有大作为的一个立体空间区域。一句话,它是中国的一个超级特区。
建设海洋强国,要把海洋提到国家战略发展层面且又能真正发展起来的层面上加以重视,国家首先必须把它放在建设一个超级特区来规划,就像当年建立深圳、珠海特区那样,超出现有体制机制的羁绊,走中国特色的海洋开发、保护之路。在维护海洋权益问题和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上,还应特事特办,及时采取有利措施遏制和阻止某些势力对我国海洋权益的侵害。这样在中央和国家层面,就可集中各种智慧和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释放出社会能量,完成建设海洋强国的历史重任。
本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在线 http://www.oceanol.com
原文地址:http://news.oceanol.com/?optionid=576&auto_id=2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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