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13-05-29

来源:中国海洋报

国家海洋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
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5月27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主持会议。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连增、张宏声、王飞、王宏,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房建孟,国家海洋局总工程师、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孙书贤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本次会议也是在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的讲话中把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建立生态红线制度、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体现了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出5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意义的认识,“美丽海洋”是“美丽中国”的一部分,做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是国家海洋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定要结合海洋工作的实际切实做好。
  第二,海洋生态环境具有脆弱性,要科学地制定海洋生态环境的红线,抓紧时间、花大力气抓实抓好,并注意与当地政府沟通好、协调好。红线一旦确定就不能碰,否则就要追究责任。
  第三,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督机制的建设,包括信息公开制度;要统筹考虑陆源排海污染和海上生产活动污染这两个方面,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要用事实说话。
  第四,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要牢牢把握依法依规管理的问题,不断完善海洋管理的法制建设,积极推进相关的立法、修法工作,使海洋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五,《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即将设立的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因此,如何在国家海洋委员会领导下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抓好哪几件大事,要认真加以谋划,提出实实在在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就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强化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主要措施、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讨。
  国家海洋局机关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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