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意见,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

2013-06-28

来源:中国海洋报

国务院发布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意见

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

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积极稳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
      6月25日,中国政府网刊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提出了促进海洋渔业健康发展的24条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意见》提出,到2015年,海水产品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海水养殖面积稳定在220万公顷左右,其中海上养殖面积控制在115万公顷以内;近海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外海和远洋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海水产品精深加工规模不断扩大。到2020年,渔船数量和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可再生能力大体相适应,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先进、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在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科学确定可捕捞量,研究制定渔业资源利用规划,每5年开展一次渔业资源全面调查;大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开展近海捕捞限额试点,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向水体排放,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在调整海洋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方面,《意见》提出要科学发展海水养殖,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稳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加强远洋渔业科技研发,提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探捕能力。
  在提高海洋渔业设施和装备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全面提升远洋渔业装备水平,培育一批现代化远洋渔业船队;加强渔业装备研发,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培养渔业知识和装备设计制造技术兼备的人才队伍。(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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