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献计广东海洋事业发展与管理体制创新:广东应优化充实海洋管理内设机构

2013-08-23

来源:中国海洋报

专家学者献计广东海洋事业发展与管理体制创新

广东应优化充实海洋管理内设机构

      近日,首届南海发展论坛在广州召开。70余名专家学者就海洋事业发展与管理体制创新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会上,多名专家学者建言,在国家强化海洋管理职能的背景下,广东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可以考虑升格海洋与渔业局,强化综合管理与协调职能,整合相关资源,解决海洋事业发展中“小马拉大车”的尴尬。
  广东在国家海洋战略中处在什么位置?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经济与科技研究室主任刘容子介绍说,综观各省的海洋经济区发展规划,只有广东一省被国家定位为“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可以说是全国推行海洋整体改革唯一的省份”。在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岳芳敏看来,加快推进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点,通过对广东发展海洋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用机理的研究,可以在全国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提供发展经验。
  广东应该如何创新海洋管理体制?刘容子认为,广东海域面积相当于欧洲的几个国家之和,急需更高层次、更有协调能力的海洋管理部门,加强其综合协调能力,提升事权,做到权责合一。对此,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教授刘洪滨认为,广东与海南一道担负着南海权益维护、开发保护的重责。作为南海开发前沿基地,广东应建立起高规格的海洋综合行政主管部门。
  华南师范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杨爱平认为,广东应该优化充实海洋管理内设机构,鉴于广东海洋经济总量大、涉及行业多,应当设立海洋经济管理工作机构。同时,可参照福建、江苏的做法,在沿海地级以上市、沿海各县(区)设立与省保持一致的专门海洋机构,海洋开发重点乡(镇)设立海洋管理所,或者设立海洋协管员,确保海洋政策贯彻落实和海洋管理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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