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修改海工项目环评核准指南

2013-10-25

来源:中国海洋报

国家海洋局修改海工项目环评核准指南

    细化多个申请事项,新增审查内容标准,规范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
      申请海洋工程项目环评核准时,如何提交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看了近日修改完善的《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办理指南》(以下简称《办理指南》)便一目了然。新的《办理指南》对核准部门及范围、提交材料、办理程序、核准期限等事项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审查材料涉及的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该指南提高申请效率。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原指南是2007年底发布的,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效率也需相应提高。为了方便海洋工程建设单位和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程序,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提高核准时效,国家海洋局修改完善了办事指南。目前,修改后的新指南已在国家海洋局网站公开。
  对比新旧两份指南,记者发现,新的《办事指南》对申请者需要准备的有关材料要求更加明确,对环评单位的资质及资质证明、引用数据的来源、数据报告的形式及份数要求等进行了具体规范。
  新的《办事指南》结合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围绕海洋工程环评标准工作实际,共规定了设定和办理依据、核准部门及范围、提交材料、审查内容、办理程序、核准期限、是否收费等7个方面内容。其中,新增加的审查内容部分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具体标准进行了分类分项详述,具体包括: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政策以及相关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是否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是否符合《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工程分析是否透彻,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环节是否阐述清楚;工程建设是否对海洋环境产生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工程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环保对策是否可行有效,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核定指标,工程是否符合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的环境风险分析是否准确,风险防范对策措施是否可行;公众参与调查方法是否合理,公众参与是否真实、具有代表性,并进行了公示,公众环境权益是否得到保证;海洋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可行;报告书评价结论是否可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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